[摘要] 宿迁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宿迁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宿迁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宿迁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1、2、3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温馨提示:
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宿迁,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储金卡
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1、购买自住商品房
购买期房
2、建造自住住房
(1)、土地规划证;(2)、土地使用证;(3)、规划许可证;(4)、准建证。
3、翻建、大修自住房
(1)、城建规划部门批准文件;(2)、房屋所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
非房屋类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
(1)按揭合同;(2)贷款余额表(加盖银行贷款部门章)。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10%)的
1、租赁双方签定的住房租赁协议书;
2、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离、退休
离、退休证。
出境定居或离开本市的
1、出境定居的
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
2、离开本市的
(1)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劳动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下岗职工可视同丧失劳动力。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死亡证明
2、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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