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关于做好 城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宿教发[ 2014]42号)文件要求。
一、新生入园有关事项
根据《关于做好 城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宿教发[ 2014]42号)文件要求:
1.幼儿入园年龄为:大班五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四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三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幼儿园招生时间为8月1日—10日,民办幼儿园可提前1天招生。
3.具有 城市户籍或父母持有 城市居住证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 簿(居住证)、房屋产权证、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等,到所在地的幼儿园报名。父母持有 城市暂住证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就业证明、 簿、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外来人口暂住证等,向所在地幼儿园申请入园,由各区和相关幼儿园视情安排。
4.幼儿园提倡免试就近入园,以本居住区或所在社区适龄幼儿为主要招收对象。
二、幼儿转园操作流程
幼儿转园时需由原就读幼儿园 系统管理员在“江苏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中对该幼儿信息进行退园处理,进入新幼儿园后再由新园 系统管理员将孩子相关信息新增录入到江苏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即可。具体情况请咨询各县(区) 局基础 科。
为便于家长及时了解幼儿园入园相关信息,现将各县(区) 部门相关科室号码提供如下:
宿豫区 局基础 科:80986509。
宿城区 局基础 科:82960316。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88859631。
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84831796。
市洋河新区 文化体育局:82668406。
沭阳县 局学前办 83690024 。
泗阳县 局基础 科 80833016。
泗洪县 局民办 办公室 8622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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