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南师 宿迁 2015年招生简章(初中部)

南师 宿迁   2015-07-09 10:54

[摘要] 南京师范大学 宿迁 是由宿迁市宿城区人民 与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 合作创办的一所 公办 。

南京师范大学 宿迁 是由宿迁市宿城区人民 与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 合作创办的一所 公办

秉承南师 优良的办学传统,以“诚朴”为校风,以“嚼得菜根,做得大事”为校训,以“现代化、精品化、高质量、有特色”为办学追求,致力于打造一所省内一流、 的品牌特色 。

一、招生对象

2015年 应届毕业生。

按《宿城区 区适龄儿童少年 资格认定办法》之规定,符合 区条件的学生,免试免费 。

在满足 区学生 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面向 区外招收 学生。

二、招生规模

坚持小班化办学,初中七年级招收18个班约800人。

三、 区范围

初中部:东至环城西路,西至通湖大道,南至西湖路,北至古黄河。

四、招生流程

(一) 区内招生

1.网上填报 意向(7月10日前)

家长通过 网站,填报 意向,并按提示准备好相关材料。

2.现场提交材料(7月11日)

家长按 通知时间有序将下列材料送交 招生办:①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家庭 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如房产 权人不是学生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和关联证明;④ 毕业证;⑤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⑥针对特殊情况的其它证明材料。

3.补充材料(7月14日)

家长在提交材料时发现缺少相关材料的,按规定补齐后送交 招生办。

4.资格审核(7月15日)

根据宿城区 局《宿城区 区适龄儿童少年 资格认定办法》进行资审核,针对特殊情况进行联网查验或入户调查。

5.公布审核结果(7月18日)

公布审核结果,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 通知书》。

(二) 区外招生

在满足 区学生 的前提下,面向 区外招收 学生,具体办法按规定执行。

五、应知事项

1.在初中阶段三年内,已用于 区生源资格认定的房产,不再作为其他新生 资格认定的条件,多子女户除外。

2.不招收留级生,凡已就读过初中七年级的学生不得以新生资格报名, 新生必须通过“江苏省 管理系统”验证方能就读。

3. 资料必须真实可信,房产证等证明原件将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查验。如有证件伪造行为,所提供材料不作为 依据,并报送相关执法部门。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 区内的房产的用途为应为“住宅”,且长期居住。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不作为 区内房产进行认定。

5.网上 意向调查只作为数据了解途径,不作为 依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并通过审核的,方能取得 资格。

注:按 局统一规定, 招生通告将于7月25日发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