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民反映:强烈要求宿豫区阳光一百公示物业收费标准,收费太高无人过问。
市民反映:强烈要求宿豫区阳光一百公示物业收费标准,收费太高无人过问。
宿豫区物价局:网友您好! 经调查,该小区一期收取的物业费为0.6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预收的电梯费700元、公共照明费180元/年(公摊费用包括电梯、水泵、监控机房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费用),符合《宿迁市市区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宿价规[2014]1号)文件规定,对预收的公摊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每月或每季按实际支出与业主进行一次结算,多退少补,节余部分可自动转为下次预付费。 现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将2014年度公摊费用详细收支情况于近日在小区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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